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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含港、澳、台医药产品)再注册
发布时间: 2014/12/14 16:54:01 被阅览数: 664 次 来源: 武汉翼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进口药品(含港、澳、台医药产品)再注册
一、项目名称:药品(含进口药品、港澳台医药产品)再注册
二、许可内容:进口药品(含港、澳、台医药产品)再注册
三、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四、收费:
  进口药审评及审批收取45300元。
  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审批、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340号]。
五、数量限制: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药品再注册申请表》
  资料编号(一)证明性文件: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有关补充申请批件的复印件;
  2、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该药品上市销售及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3、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允许药品进行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4、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5、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料编号(二)五年内在中国进口、销售情况的总结报告,对于不合格情况应当作出说明。
  资料编号(三)药品进口销售五年来临床使用及不良反应情况的总结报告。
  资料编号(四)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相应资料或者说明:
  1、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当提供IV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2、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资料编号(五)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和检验方法。凡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和检验方法与上次注册内容有改变的,应当指出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资料编号(六)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改变原料药来源的,应当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资料编号(七)在中国市场销售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资料编号(八)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的现行原文说明书及其中文译本。
七、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请资料项目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附件五的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封面上注明: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机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2、申报资料用A4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资料应完成、规范,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3、资料按套装如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分类、注册分类、药品名称、本袋所属第X套第X袋每套共X袋、原件/复印件 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注册代理机构名称。
  4、请报送2套完整申请资料(其中1套为原件,1套为复印件),申请表3份(2份为原件,1份为复印件)分别装入各套资料中。
  5、外文资料应当按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药品再注册申请表》:
  (1)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下载,按要求填写后打印并保存,要有外国公司的签字及国内代理机构盖章签字。
  (2)填写的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进口药品公司及生产厂家等信息如无变更应与所提供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补充申请批件的复印件上相应信息是否一致。
  (3)申请表上第23项应详细注明补充申请内容,如符合《关于进口药品再注册及其审评时限等事宜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情形的申请应注明“本申请符合再注册申请核档程序的要求”。
  2、证明文件:
  (1)应提供该品种的CPP文件,要求同注册申请。
  (2)应提供药品生产国或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允许药品进行变更的文件,公证书。
  (3)应提供代理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代理机构发生变更,应提供原代理机构放弃代理权的声明原件和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书原件及公证书。
  3、下列补充申请不得与再注册同时申报:
  (1)增加适应症;
  (2)增加药品规格,但同时改变了适应症或者用法、用量。
  4、应提供该品种的注册标准。
  5、按照附件五的要求附齐其它资料。
八、申办流程示意图:
  再注册申请时,同时申报不涉及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的,或者质量标准无需再进行复核,未同时申报任何补充申请内容的申请品种。


武汉翼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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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经理 1362868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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